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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聘会现场热闹获赞万次|全球短讯

2023-07-03 15:04:44 来源:大漳州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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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陈颖 文/图)6月30日(周五)晚,由漳州市人社局等多部门主办的漳州“就业夜市”第16场招聘会在漳州中山公园如期举行,并同步进行直播送岗。与以往不同,此次直播新增劳动仲裁普法宣传,全程直播还利用音响以声音的形式现场外放,招聘会气氛高潮不断,获赞破万次。

眼下正值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冲刺期,当晚,来自制造类、服务类、零工类等多个领域的30家企业参会,提供包括培训机构教师、销售、综合行政、工厂普工等近千个优质岗位。

相信关注漳州“就业夜市”的老朋友们都知道,漳州“就业夜市”除了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便捷平台外,也会为大家普及一些政策红利,以及在入职后遇到问题的相关解决办法,为求职者全方位护航。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设置试用期限吗?”“劳动者因权利遭受损害或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权?”“劳动仲裁须提交哪些材料?” ......在当晚的人社政策宣讲环节中,漳州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李清义科长做客直播间,为广大网民和求职者介绍如何依法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李清义科长介绍,有些用人单位存在先试用合格后再招用员工的现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期限应按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李清义科长表示,劳动者因权利受损或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通过投诉举报、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详情可向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招聘会不仅通过海峡导报全省多地市记者站视频号同步直播,还通过“海峡导报大漳州”抖音直播间进行招聘岗位宣传,为漳引才。同时,为进一步活跃现场气氛、吸引人流、调动周围群众的参与感,主办方和承办方利用音响设备,将全程直播以声音的形式现场外放,扩大招聘会传播效果。

“这类招聘会很有意义,拓宽群众招工和找工资源,群众投递简历也放心!”林女士就是其中一位被直播声音吸引到场了解的群众。据林女士介绍,当晚,她饭后到漳州古城散步,听到动静得知中山公园内在办招聘会,恰好她好几个朋友目前正在找工作,于是就到场了解。现场,她有帮姐妹们筛选出几家适合她们的岗位,并第一时间将企业招聘信息拍照发给姐妹们。

据了解,漳州“就业夜市”招聘会仅是漳州市人社部门双向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的一个缩影,漳州市人社部门将持续定时(每周五晚)定点(漳州中山公园)举办漳州“就业夜市”招聘会。接下来,无论你身在哪里,宁德、泉州、莆田、龙岩等各个地方,如果你想换新工作或想招聘,请记得每周五晚上,关注漳州“就业夜市”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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